主要业务办理
一、办理逝者殡仪手续所需证明材料
有效的《居民死亡殡葬证》(即《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》第五联)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,逝者以及丧事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等证明材料。
二、办理《居民死亡殡葬证》(即《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》)
(一)在医院内死亡或到医院时已经死亡的居民
由所在医院开具《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》,每联上加盖医院公章。
(二)在医院外死亡的居民
1.武汉市户籍逝者:家属需携带逝者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生前病历(或武汉市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)和有关证明1份(居家死亡的由逝者生前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),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乡镇卫生院),由其出具《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》,每联上加盖出具证明的医疗机构死亡医学专用章(或公章)。
2.非武汉市户籍逝者:家属需携带逝者身份证(或户口本)和有关证明1份(居家死亡的由逝者生前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)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乡镇卫生院)),由其出具《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》,每联上加盖出具证明的医疗机构死亡医学专用章(或公章)。
3.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者: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。
三、办理逝者户口注销手续
武汉市户籍逝者遗体火化前应当注销户口。逝者家属持《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》第三、四、五联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,在第五联上加盖“死亡证明专用章”,供办理殡葬手续时使用。